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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今起实行新规 须有中文标签
  来源: | 浏览 :次 | 时间:2014-04-01 16:29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届时,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业内人士介绍,之前有些国内市场占有率不高的进口奶粉,由于制作印有中文标识的罐体需要增加专门的生产线,,成本较高,一般都会采用贴中文标签的方式在国内销售。新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

此外,公告还规定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从今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将不允许进口。(记者李大林 通讯员粤检宣)

(编辑: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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