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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洋奶粉新规”5月1日实施
  来源: | 浏览 :次 | 时间:2014-05-04 14:19

  【导读】被成为“最严奶粉新规”的进口乳制品新规落地,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进口。

  经济民生领域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正式施行,新版《商标法》不仅明确禁止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还将恶意侵权商标的赔偿额度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同样加强监管的还有婴幼儿奶粉行业,被成为“最严洋奶粉新规”的进口乳制品新规落地,,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允许进口。此外,备受民众瞩目的北京居民阶梯水价、上海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也都进入落实阶段。

  新《商标法》5月1日起实施 宣传禁用“驰名商标”

  4月2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商标法》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商标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并对工商部门贯彻落实新《商标法》的工作作了说明。新《商标法》从方便申请人、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方面,调整完善了商标注册管理制度,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新《商标法》将商标初步审查时限规定为9个月,并规定了异议案件和各类复审案件等审理时限;扩大商标注册的客体,将声音商标纳入到可申请注册的范围;明确商标电子申请的法律地位;增加“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等,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节省申请人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新《商标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这一规定的,将面临工商部门10万元罚款。广东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处长吴励超表示,对于新规实施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驰名商标”产品,将不予查处,而在5月1日后印有该字样的产品将不准进入流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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