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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举报宋林背后:有人正规渠道举报两年却无果
  来源: | 浏览 :次 | 时间:2014-05-04 11:19

  在电话中,王文志自称是新华社记者,关注华润案,问李建军是否有证据。但李建军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并拒绝了他的要求。“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记者大概是想从我这拿到材料后去敲诈勒索。”

  此外,他并不太相信,稿子能在中央媒体的子报刊发出来。

  不过,结果让他有些吃惊。2013年7月5日,王文志果然在《经济参考报》发表了报道《华润电力项目致数十亿国资流失 一煤矿成放羊场》,并在微博上私信告诉了李建军。

  在做完报道之后,王文志也开始在网上实名举报宋林,并且会在微博上私信李建军。

  王文志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请求,无法知悉其冒着风险转战网络举报的原因。

  此前,在接受《新京报》等媒体记者采访时,王文志多次说“自己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记者”,“想勇敢一回,尽一个公民的义务”。在举报信中,他所用的落款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王文志”,而不是自己的供职单位和身份。

  当王文志第一次举报时,他掌握的信息远不及李建军,不过,按李建军的说法,“他的身份将举报推上了高潮”。

  李建军认为,王文志的职务更容易接触到有关信息。此后,他所能接到的爆料远非李建军所能及,譬如挖出了“情妇杨某”。李建军自称也曾从情妇入手,还跟踪过宋林的座驾,“但比起这种内部爆料,这样的努力终显不足”。

  举报宋林出现的插曲,是2013年8月,《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刘虎曾经在网上举报多名高官,宋林只是其中一个。

  李建军并不认为刘虎被抓和举报宋林有什么关联。“刘虎对互联网的热情比我还高,整天工作之余就是关注网络上的各种帖子,经常一接到爆料就发到自己微博和博客上。这么草率,我也曾经有过……”

  “他比我还抱有幻想,认为新闻可以改变什么,网络反腐可以帮助国家走向法治……”尽管对刘虎的新闻专业和理想并不认可,李建军仍然设法声援刘虎,甚至负担了刘虎案的部分诉讼费用。

   反腐记者批评反腐记者

  从2013年3月宋林被李建军公开举报开始,迄今13个月的时间里,外界一直猜测,他会不会成为继刘铁男之后,第二个因为网络举报落马的高官。

  “举报并导致刘铁男落马”的原《财经》副主编罗昌平,被视为反腐记者的代表。然而,他所撰写的《新闻做空者》,激怒了身在香港的李建军。

  在李建军看来,罗昌平的文章是在指控他收了吕中楼(即张新明在山西的死对头)的钱做打手,误打误撞地踢爆了宋林的弊案。

  李建军为此连发两封公开信,从“自我澄清”和“专业问题”的角度反驳,称罗昌平“道德绑架”,“垄断新闻专业主义”。

  李建军并不讳言举报动因“最早因私怨而起”,也承认“这显然不是记者该有的职业伦理”,但却矢口否认踢爆宋林案是“收钱做打手”。

  李建军没有否认自己和吕中楼有过交道。但“我并不是受雇于他,他也无权干涉”。在和苏浩、张新明“开战”时,李建军曾与吕中楼“结盟”。他自称也曾调查过关于吕中楼的举报,结论都是:“泼脏水”。

  李建军还说,当他准备对华润“开战”时,吕中楼拒绝了他的求助。“他的原话是,,就一个张新明就把他搞得那么狼狈,华润和宋林他更惹不起。而且劝我也莫惹。我当时很是恼怒,觉得他把自己那么点家当看得太重,没有男子汉该有的快意恩仇,甚至说他跟袁绍一样优柔寡断。”

  在《新闻做空者》中,罗昌平说,华润举报门和嫣然风波中手法的类似之处之一,“就在于对财务报表与相关交易的解读完全外行”。

  曾经参与过张新明报道的财经记者中,黎光寿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

  按照黎光寿的说法,他总共发表了3篇和张新明有关的报道,但直到2012年4月,他和同行们才注意到吕中楼和张新明有矛盾。

  “当时有一家报纸登了一篇吕中楼侵吞800亿国资的报道,大家到处找吕中楼,才知道这里面的关系,那个报纸可能也只是个假报纸,因为大家只看到QQ群里流传的一张版面截图,但没有人看到过纸质版。”黎光寿确信夏子航最初也不知道,因为他们在讨论选题的时候都没有提及。

  黎光寿愿意讲话是因为自己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改行,不管做什么都不做记者了。”

  罗昌平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他说:“关于这个我自己说得太多……我早该退场。”

   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

  引发同行关注的,是举报者们的职务身份。

  李建军介入张新明案时仍是记者,但他表示,在举报宋林时,自己早已经不是“公职人员”。王文志目前仍在新华社任职。

  王文志是在刊发稿件后,开始举报宋林的。

  原《东方早报》调查记者简光洲认为,最初是以职务身份接触的,如果再去举报,“就会出现身份混淆”。

  简光洲因为报道“三鹿奶粉事件”成名,现在已经转行。他说,自己也有过举报经验,问题是,虽然举报是个人行为,但很多信息的获取是凭借着职务身份,人们也习惯性地注意举报者的职务身份。

  在他看来,正确的处理方式应当是:记者先尝试职务行为——报社发不了了,再考虑举报等途径。“一旦决定要报道,就要从证据到写作把内容做确凿。报道和举报都应该出于公益。”

  李建军将网络爆料视作无奈之选,“如正常路径畅通,我是不主张这种举报方式的,你在网上这么一公开,那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啊,那不等于提醒被举报者赶紧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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