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奶粉功能宣传成违规重灾区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也曾有多个奶粉品牌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处罚,其中至初牛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经销的奶粉品牌-A2奶粉更是“黑榜”常客,两次被点名。
今年1月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告显示,A2因在国美在线使用不当的“母乳化”宣传等,违反《广告法》规定,与另一违法广告合计被罚款36万元。而在去年的6月,A2奶粉因违规使用胡可及其当时不满十岁儿子的姓名和形象做代言,被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据接近A 2奶粉的内部人士告诉南都记者,A2广告违规的最主要原因是,A2澳洲总部不懂得中国广告法,“使用未成年儿童作为形象代言在澳洲没有问题,所以难免生搬硬套。
南都记者还发现,羊奶粉功能宣传也成违规重灾区。2019年1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典型案例中,陕西美力源乳业旗下美益源有机羊奶粉因虚假广告宣传被通报处罚。此外,南都记者在市场监管总局公示的信息中看到,2018年1月,四川东区孝行天下生活馆销售的“秦川牌羊奶粉”产品展示柜上张贴有“羊奶本身就是独特的天然抗生素,含有可以使人体免疫力增强的物质”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飞鹤经销商违规被查
近日,浙江金华市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了一起飞鹤奶粉经销商利用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的案件。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官方号消息,销售飞鹤奶粉的门店要求,消费者只需在朋友圈连续五天转发“飞鹤奶粉最适合中国宝宝的奶粉”的文字及相关图片,即可免费领取一罐价值300余元的该品牌奶粉。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广告信息中,“最适合中国宝宝的奶粉”的“最”这一字样,直接针对商品本身质量和品质的宣传使用了绝对化用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作为广告主的该门店已违反法律规定。由于该违法行为较为轻微,执法人员对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对于上述事件,飞鹤奶粉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此次事件是由于个体沟通偏差导致,公司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敦促消费者删除朋友圈,同时在集团内部对该经销商、门店进行了批评警告。
国家对奶粉的宣传监管越来越严
南都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国家及相关部门对奶粉宣传的监管要求越来越严。先是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新广告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也对奶粉功效等方面的文字表述有新要求。其中要求“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含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