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1日起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都是经过配方注册后,才能在市场上销售流通
。经历过配方注册的大潮后,部分企业产品系列开始进入新一轮换装。说到这个换装也就是产品标签的变更,那么,什么情况下企业自行变更不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而什么情况下是需要提交申请资料的呢?
本期让我们看一下雀巢
瑞铂能恩 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注册后产品标签的变化。经食品伙伴网竞品组,通过竞品数据库里产品信息详细比对,从产品标签内容上看是没有任何变化,变化的仅仅是罐体盖子的颜色,由黄色变为银灰色。(符合下述不需申请标签变更情形第七条)
依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规定,标签和说明书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的,应当与获得注册的产品配方内容一致。
一、需要申请标签变更的情形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内,需要变更标签中下列内容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变更申请:
(一)产品名称变化的;
(二)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化的;
(三)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变化的;
(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变化的;
(五)注册商标、图形、产品标准代号、认证项目发生变化的;
(六)其他涉及产品配方注册一致性的内容变化的。
二、不需申请标签变更的情形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标签中的下列事项发生变化,可自行修改,不需提交变更申请:
(一)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食用量、贮存条件、注意事项,以及产品追溯、提醒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的信息变化的;
(二)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地、来源国的声称变化的;
(三)主要展示版面除商标和产品名称外内容的位置,以及非主要展示版面内容的位置变化的;
(四)商标持有人、代理商、生产许可证编号(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联系方式(二维码、电话等)变化的;
(五)认证标志、标签色彩变化的;
(六)产品规格(净含量)变化的;
(七)其他不涉及产品配方注册一致性的内容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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