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配合开展2023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抽样组于5月26日在平川区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省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本次监测通过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测的方式,重点对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M、铅、铬、汞和砷。根据监测要求对全区3个生鲜乳收购站和3辆生鲜乳运输车辆进行了检查,共抽取生鲜乳样品18个。
检查组现场查看各收购站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准运证、台账记录及各项制度等,对挤奶厅管理、从业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指导,并宣传《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此次监测,进一步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生产管理,切实从源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