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妇女为了给孩子吃上奶粉,乔装成孕妇,带着孩子多次到超市盗窃。日前,由通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盗窃案一审宣判,3人因犯盗窃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张亮 通讯员伍倩
囊中羞涩3人动起“歪脑筋”
现年30岁出头的吴某、周某、沈某,均是河南省信阳市人。她们出生在农村普通人家,婚后各自生育了3个孩子。 2010年4月,为了养育这些子女,她们带着最小的孩子,跟随丈夫来到通州区一个建筑工地。丈夫做搬运、挖土等施工活儿的同时,她们靠给工人烧饭、洗衣等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在打工的日子里,境遇相似又是老乡的这3名妇女从相识到相知,彼此间无话不谈。
偶尔闲暇的时间里,她们会一起抱着孩子到街上逛逛。在超市琳琅满目的商品中,最吸引她们眼球的莫过于货架上的奶粉,这些奶粉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从国产到进口应有尽有。
眼看孩子一天天长大,食量一天天增加,囊中羞涩的她们整日愁眉苦脸,总是满腹无奈。怎么办? 3人竟然动起了组团偷奶粉的“歪脑筋”。
相互掩护内衣为“私人定制”
2011年5月的一天,她们在聊如何赚钱养家糊口时,年长几岁的沈某提出,超市里奶粉很多,且超市是开放式的,安保不那么严密,何不假装成孕妇去偷几罐试试?周某和吴某一听,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3人一拍即合,决定联手采取行动。
母亲的身份成为她们最好的伪装。怀里抱着孩子,实在难以让人怀疑她们是小偷。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为了顺利实施盗窃,她们首先买来松紧度较大的紧身背心,并在其下端缝上松紧带,然后抱着孩子,假装孕妇,在当地城乡结合部几家有一定规模但看管相对不严密的超市“轮番上阵”。
每次走进一家超市,她们先是佯装顾客大大方方地走进,一本正经地选购奶粉和其他生活用品。然后到超市里较为偏僻的地方,避开营业员及管理员,相互掩护,用磁铁把商品消磁,将其藏在紧身衣内,用松紧带固定,手上抱着孩子,,大摇大摆地离开超市。
被抓现行孩子成为“挡箭牌”
有几次,她们在故技重施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这时候,孩子成了最好的“挡箭牌”。超市工作人员往往看在孩子的分上不再深究,但他人的宽容没能阻挡住其继续盗窃的脚步。
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3人辗转南通、常州等地,共实施盗窃7次,窃得“雅培”“惠氏”等品牌奶粉44桶,价值近万元,其中4次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都因为单次数额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且带着孩子,仅被行政处罚,有时甚至未被处罚,另外3次窃得的30桶奶粉都被她们用来喂养自己的孩子。
办案检察官在提审这3名妇女时发现,在她们看来,为了给孩子喝上奶粉,即使多次被抓,仍然胆大妄为地去偷。办案检察官认为,这样的行为绝不是对孩子真正的爱。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依靠勤俭持家,通过辛勤劳动给孩子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条件,才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