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珲春市民李女士在商店买了一联盒装旺仔牛奶,在保质期内食用,牛奶却变了味道。找商店讨说法,商店老板却称“不是我生产的”,不是自己责任,要等厂家处理,这让李女士很不愉快。
十一前的一天中午,家住四中南门附近的李女士在小区内的“晓春商店”买了一些啤酒和一联(4个)纸盒装的旺仔牛奶。当天下午,李女士不到三岁的女儿妮妮喝了两小盒牛奶。晚间,李女士又打开一盒牛奶给妮妮喝,“妮妮皱着眉头把喝下去的牛奶又吐了出来,之后就不肯再喝。”李女士说,妮妮的态度让李女士有些纳闷,她拿过牛奶一尝吓了一跳,“那牛奶又酸又臭,真让人恶心,难怪孩子不喝呢。”李女士告诉记者。
李女士仔细查看,发现牛奶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6月21日,而保质期标注的是9个月,“这盒奶没过期,怎么会变味了呢?”李女士给商店打了电话,商店的老板告诉李女士,她会联系一下厂家,看看怎么解决。正好这时李女士听到楼道里有人给对门邻居送货的声音,就打开了门,一看正是“晓春商店”的老板,李女士让她尝了一下牛奶的味道,商店老板也觉得牛奶确实味道不对。
当天晚上,李女士再次给“晓春商店”打去电话,但商店老板以“厂家负责人到外地出差,牛奶不是自己生产”的为由,对李女士不理不睬。接下来的几天,李女士又找了商店几次,但商店的老板始终以“厂家负责人不在”推托。李女士告诉记者,“我给商店打了几次电话,他们的态度都十分不好,从头到尾没有表示过一点的歉意。”
迄今为止,事情过去了10多天,商店仍没有给出李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针对此事,记者拨打了市消协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商品出现问题找到商家,商家就是第一责任人,应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