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7日,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今年全市将下大力气整治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问题,严格原料奶检验检疫和专车专线运输,让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更上档次;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严禁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建立销售试点药店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监管好进口环节,让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质量更安全。婴幼儿乳品临近保质期应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
市食安办刚刚出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专项整治方案》显示,今年全市以奶牛主产区、事故多发区、市际交界区为重点整治地区,规范生鲜乳收购及奶站经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违禁添加各类物质、非法收购不合格生鲜乳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全市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许可再审核,重点查处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违法行为。
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严格落实检验合格报告批批查验制度,实施严格审核许可,健全完善经营者信用档案。严厉打击走私乳粉和乳清粉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和运输许可制度,对奶站重点整改完善制冷贮存设备、“三表一单”(生鲜乳收购记录、检测记录、销售记录和生鲜乳交接单)使用和保管、生产技术规范等。严格审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流通许可,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实行专门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对因严重食品违法犯罪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建立检索名录,禁止行业准入;对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进行逐户复查、规范和清理。严格进口食品企业和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重点监督进口食品企业。
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监督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和奶牛养殖场户。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批批索取全项目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完备的进货查验记录,临近保质期的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督促进口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的相关企业对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
以奶站和运输车为重点,拉网式检查奶农合作社和奶畜养殖场。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对不能持续达到许可条件的经营者,一律注销经营许可项目;对销售无对应批次检验报告的或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责令停止经营,作退货或销毁处理。适时进行突击检查,规范进口婴幼儿食品、乳制品企业的经营行为。以三聚氰胺、硫氰酸钠、革皮水解蛋白、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等为重点,增加频次抽检监测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生产销售各环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孙培振)